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按采购公告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11 月 24 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D)-2021185
项目名称: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999.50万元
最高限价:999.50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采购清单及项目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的经济实体,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②投标人须为所需环境监测设备的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须满足以上要求。
③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11 月 4 日至2021年 11 月 11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备注公司和项目名称)。
收款账户为:开户名: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盐城黄海支行,帐号:1109664909100045938。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24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开标二室(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开标二室(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应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月度财务报表(若为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费凭证(若为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若为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投标)、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响应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射阳港人民东路2号
联 系 人:陈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大楼5楼东侧
联 系 人:吴青华
联系电话:0515-89209669 1596206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青华
电 话:1596206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