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农水集团资产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18-11-28 15:00:27


射阳县农水集团需委托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资产评估机构企业固定资产中原射阳县水利局下属的房产、水利设施、土地等资产进行评估。现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地点:射阳县境内;

1.3项目内容:1、射阳县水利勘测设计室所拥有的,位于射阳县东开发区解放东路百盛花苑1号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测绘、评估;2、水利及水域用地使用权,约55630亩市场价值测量、评估;3、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供水设施市场价值测量、评估;(具体以招标人指定范围为准)

1.4最高限价射财专[2010]21号文关于评估费收费标准的80%(详见附件)

1.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的30日历天内提交评估报告

1.6其他说明:本项目测量、测绘费用包含在评估费用之中,招标人不另外支付。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叁级及以上备案证书;

2.3具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2.4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丁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2.5拟定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2.6拟定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至少3名,其中至少有1名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至少有2名成员具有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2.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0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01-06月或2014年12月至2015年0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9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项目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被扣除。

三、付款方式

中标人提交评估结果文件并经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格的公司审核通过后,按中标价一次性结清。(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收发票)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现场提交;

4.4履约保证金:10000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评估结果文件审核通过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五、资格审查

项目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6.1采用经评审的 合理低价法 

6.2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6.3求出通过评审的投标固定费率(射财专[2010]21号文件规定标准)的百分比的平均数。当通过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6.4确定通过评审,低于且最接近于上述平均数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通过评审,低于有效报价平均数且次接近有效报价平均数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6.5若通过评审,低于有效报价平均数只有一个时,确定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通过评审,高于有效报价平均数且最接近有效报价平均数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6.6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

七、投标报名及标书发售

7.1报名时间:20181128日至20181130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不休)。

7.2报名及标书发售地点: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公寓楼5楼东侧(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3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7.3.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组成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3投标人的基本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7.3.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定成册

7.4投标报名联系人:顾乃英

7.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18951540077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4 日09时00分整。

  8.2开标地点: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会议室(射阳县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五洲国际广场公寓楼5楼东侧)

九、发布公告媒介:

射阳县农水集团网站(http://www.sysljs.com/sljs/)。

十、联系方式

  人: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人:周洪虎

    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解放东路百盛花园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515-680359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人:顾栋程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公寓楼5楼东侧(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

联系电话:0515-89209669 13851135986


附件(射财专[2010]21号关于评估费的收费标准):

评估费(差额累进法)

(一)土地价格评估费

1、出让类
1)宗地评估值100万元以内部分,按2.4‰收费;
2)宗地评估值101-200万元之间部分,按1.8‰收费;
3)宗地评估值201-1000万元之间部分,按1.2‰收费;
4)宗地评估值1001-2000万元之间部分,按0.9‰收费;
5)宗地评估值2001-5000万元之间部分,按0.5‰收费;
6)宗地评估值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2‰收费。

2、抵押、收储类
1)宗地评估值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2‰收费;
2)宗地评估值101-200万元之间部分,按0.9‰收费;
3)宗地评估值201-1000万元之间部分,按0.6‰收费;
4)宗地评估值1001-2000万元之间部分,按0.5‰收费;
5)宗地评估值2001-5000万元之间部分,按0.2‰收费;
6)宗地评估值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费。
(二)房屋价格评估费(不含土地,用于抵押、收储、交易)
1)建筑物评估值100万元以内部分,按3‰收费;
2)建筑物评估值101-1000万元之间部分,按1.5‰收费;
3)建筑物评估值1001-2000万元之间部分,按0.9‰收费;
4)建筑物评估值2001-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费;
5)建筑物评估值5001-8000万元之间部分,按0.2‰收费;
6)建筑物评估值8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费。
(三)拆迁评估费
1)拆迁整个地块评估值100万元以内部分,按4‰收费;
2)拆迁整个地块评估值101-1000万元之间部分,按2‰收费;
3)拆迁整个地块评估值1001-2000万元之间部分,按1.2‰收费;
4)拆迁整个地块评估值2001-5000万元之间部分,按0.6‰收费;
5)拆迁整个地块评估值5001-8000万元之间部分,按0.3‰收费;
6)拆迁整个地块评估值8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