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智慧街区(步行街)服务驿站合作运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为了切实加强朝阳智慧街区的功能配套建设,进一步提供便民化服务,由射阳旅投旅游度假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对外招标朝阳智慧街区(步行街)服务驿站的优质服务合作运营商,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朝阳智慧街区(步行街)服务驿站合作运营项目(二次)。
2、项目介绍:朝阳智慧街区(步行街)内庭沿街共有6个服务驿站,其中固定驿站4个,移动式餐车驿站2个,总经营面积约105平方米。
驿站编号 | 现经营业态 | 面积(㎡) | 合作运营期限(年) | 备注 |
001 | 潮汐米市店 | 15.62 | 3年
| 魔法冰淇淋驿站总面积约22.88平方米,需在东侧隔出约7平方米空间另用,对外运营仅15.88平方米。 |
002 | 魔法冰淇淋蛋糕店 | 15.88 | ||
003 | 朝阳文创店 | 34.69 | ||
004 | 日暖奶茶 | 22.13 | ||
005 | 移动餐车A | 8.27 | ||
006 | 餐车B | 8.27 |
招标人提供以上6个驿站,与中标的合作运营商统一运营。运营额分成为1:9,招标人得10%,中标运营商为90%。招标人除提供场地外,不承担任何经营成本和经营责任。每日运营金额统一打入招标人账户中(需中选运营商户安排专人,将上周游客采用现金交易的金额报招标人财务统计,招标人定期安排督查、审计),按月结算给中标运营商。
3、运营金额要求:年运营额不低于265万元;同时最低年运营额在中标承诺年运营额基础上每年递增5%,即中标承诺第二年最低年运营额=中标承诺最低年运营额*(1+5%),中标承诺第三年最低年运营额=中标承诺第二年最低年运营额*(1+5%)。
4、合作运营期限:3年。
5、报价方式:投标人以承诺的最低年运营金额报价,投标报价低于年运营金额要求的为废标。
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7、招标人合作运营费收取方式:
①中标后,中标合作运营商向招标人支付中标承诺最低年运营金额的5%合作运营费。
②合作运营期满1年,中标合作运营商向招标人结清第1年年运营额10%的运营费。(包含之前支付,若最终年运营未达到承诺的最低年运营金额,中标合作运营商付至承诺的最低年运营金额的10%运营费。)
③合作运营满1年半,中标合作运营商向招标人支付中标承诺第二年最低年运营金额的5%的运营费。(不包含之前支付。)
④合作运营满2年,中标合作运营商向招标人结清第2年年运营额10%的运营费。(包含之前半年的付款,若最终年运营未达到承诺的第二年最低年运营金额,中标合作运营商付至承诺的第二年最低年运营金额的10%运营费。)
⑤合作运营满2年半,中标合作运营商向招标人支付中标承诺第三年最低年运营金额的5%的运营费。(不包含之前支付。)
⑥合作运营满3年,中标合作运营商向招标人结清第3年年运营额10%的运营费。(包含之前半年的付款,若最终年运营未达到承诺的第三年最低年运营金额,中标合作运营商付至承诺的第三年最低年运营金额的10%运营费。)
8、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中标合作运营商向招标人支付中标承诺最低年运营金额的2.5%作为履约担保,待合作运营期满退还。
9、其他经营要求:
①中标后,中标合作运营商须向招标人提供6个驿站的详细运营方案,待方案双方确定后,方可开始运营。
②除移动餐车外,其余驿站招标人均负责接通水电。若因运营需要,需对驿站进行装修整改,须向招标人报备,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合作运营商承担,招标人有权向合作运营商索赔。
③中标合作运营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转让、转包、分包驿站,一经发现,取消合作运营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④中标合作运营商必须将每周现金交易的金额如实报送给招标人统计。招标人每周通过监控系统回放随机抽取驿站进行核查,如发现漏报、谎报和未入公司账户情况,一经查实,罚款1万元/次,从当月营业额中直接扣除。发现超过3次的,取消合作运营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能力。
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公寓楼5楼东侧(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
报名方式:①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投标报名联系人:陆晶晶;投标报名联系电话(微信):17751579881。
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开标二室(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
六、开启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开标二室(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5万元;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帐号:402010100100498394。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射阳旅投旅游度假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大楼25楼
联系人:王祚华
电 话:159951577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大楼5楼东侧(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
联系人:吴青华
电 话:1596206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