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民富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民富路改造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滨海县兴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民富路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滨海县八滩镇民富路。
2.工程规模:滨海县八滩镇民富路改造工程,南起银八滩大道,北至金八滩大道,全长1484.22米,道路宽11米,原状为水泥路面,本次进行“白改黑”改造,局部板块维修,接缝处理,摊铺沥青混凝土面层,道路两侧增设雨水口和连接支管道。(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3209221606249901-BD-016 | 八滩镇旅游特色发展小城市项目民富路改造工程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4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有效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称“项目负责人”,均指该条的项目负责人。)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 投标文件格式《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形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除外】;
3)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5)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6-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注: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9年01月25日至2019年01月30日
2.领取地点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4日15:00时。
六、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进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3、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进场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签证、增项等任何要求。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5 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0408;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系统尚不稳定,请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携带汇款凭证,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如显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则不予核查;如显示保证金未缴纳的,则须投标人提供汇款凭证予以核查,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0515--84198010。
6、付款方式:
在已完工分部分项合格的前提下,完成50%工程量时支付工程款的30%;交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工程款的30%;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工程款的30%;余下工程款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缺陷时结清。本工程实行总价包死,中标价是中标人完成施工图纸所有工作量的报价。按以上进度付款,每次付款时承包人须提供与当次付款相等金额的税票,无任何利息补偿。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csp.gov.cn/front/default.aspx)、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兴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正磊
联系电话:151510269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栋程
联系电话:13851135986
电子邮件:391633869@qq.com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