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镇巨星小沙同丰党群服务中心音响、桌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河镇巨星小沙同丰党群服务中心音响、桌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80487.00元
采购需求:海河镇巨星小沙同丰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桌椅、音响等,具体详见招标采购清单需求。
项目地点:射阳县海河镇境内。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交付。
供货要求:须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费和装卸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时须考虑运费和装卸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的经济实体,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②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付款方式:
1、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货物安装、摆放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货款;
2、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纠纷情况下,一次性结清尾款;
3、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6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现场提交;以线下银行保函、担保方式缴纳的,提供纸质银行保函、担保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五、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标定标方法
6.1采用合理低价法;
6.2招标文件设定招标控制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6.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为97%、98%、99%,在开标前随机抽签确定。A值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而改变。
6.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每高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5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6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七、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18日至2024年02月27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发出时间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微信获取)。
7.2投标报名
7.2.1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文件费凭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发送至(微信):17751579881。
7.2.2联系人:陆晶晶。
7.2.3联系电话(微信):17751579881。
7.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7.4招标文件制作费300.00元(支付宝账号:13962003788,姓名:顾乃湛;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8日15时00分。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射阳县陈海线(海河镇派出所西侧)
联系人:梁栋
电 话: 187625283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大楼5楼东侧
联系人:吴青华
联系电话:1596206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