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2020年海洋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委托采购的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2020年海洋增殖放流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2020年海洋增殖放流项目 。
2、项目介绍:人工增殖放流,即通过向滨海县毗邻海域投放水生生物苗种来达到恢复或增加渔业资源种群数量和资源量的目的,共 2 个包件进行招标。
3、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 技术参数要求 | 金额(万元) |
包件一 | 三疣梭子蟹 | II期仔蟹 | 13 |
包件二 | 中国对虾 | 体长1厘米以上 | 10 |
4、招标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内容包括:所需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检验检疫、投放(多次多地)、售后服务等。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两个包件。
5、质量要求:苗种的存活率应不低于90%,整齐率相对一致,检验检疫合格。(死苗不计入数量,生命力不强的不计入数量,规格不够的不计入数量。)
6、预算费用:23万元,其中包件一:13万元;包件二:10万元。
7、最高投标限价:包件一:三疣梭子蟹幼苗采购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0.065元/只,包件二:中国对虾幼苗采购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0.01元/尾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综合单价。各包件如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综合单价少于3个的,对应包件将重新招标。
8、供货期限:招标人指定的放流时间段的30日历天内。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水产良种(繁育)场(基地)资质。
4、投标人具备有关渔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8、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元(投标人同时投两个包件还是仅投其中一个包件,投标保证金均为4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资格条件不通过,其投标无效。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2月27日起;
2、领取地点: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eJipl_trr8kZptd9o78wg
提取码:9r06;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顾栋程,联系电话:13851135986)。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9日15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采购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放,全部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以实际验收数量进行结算。实际验收数量是指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规格不低于设计要求的成活的实际数量,生命力不强的不予计量)后,28天内按结算总金额支付。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 王 宇 15862065317
代理机构:顾栋程 0515-89209669、13851135986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